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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3-14 作者:admin

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

此次扩大试点范围后,将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今日早上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及各地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进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能力。